退租最常出問題的不是搬家,而是「點交」:牆上的洞是入住前就有的還是後來的?冷氣原本是好的嗎?鑰匙交了幾把?沒有紀錄,押金就很難算清楚。
先說結論:
- 租約結束時,房東與房客要一起完成點交;一方不來,經催告仍不會同,就視為完成點交。
- 點交要對的,是入住時的現況——所以點交清單要從入住那天就開始做。
- 點交時順便處理:鑰匙與密碼、遷出戶籍、費用結算、押金。
點交是法律規定要做的
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12 條:
租賃契約消滅時,租賃住宅之返還,應由租賃當事人共同完成屋況及附屬設備之點交。一方未會同點交,經他方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會同者,視為完成點交。
前項點交後尚有遺留物,除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外,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取回時,視為拋棄其所有權,其所需處理費用,得由押金扣除,不足者,出租人得請求承租人給付。
內政部公告的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 15 點第 1 項、第 2 項:
租賃關係消滅時,出租人應即結算租金及第六點約定之相關費用,並會同承租人共同完成屋況及附屬設備之點交手續,承租人應將租賃住宅返還出租人並遷出戶籍或其他登記。
前項租賃之一方未會同點交,經他方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會同者,視為完成點交。
所以退租那天要做的有四件:結算租金與費用、一起點交屋況與設備、房客返還房子、遷出戶籍或其他登記。
點交清單可以照哪些項目做
內政部的契約範本附了一份「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」(附件一),是入住時雙方確認現況用的。退租點交時,照同一份項目逐項對,最不容易漏。它列的項目有:
| 項目 | 退租時要對的 |
|---|---|
| 增建、加建、違建部分 | 入住時有沒有說明 |
| 建物型態與現況格局(幾房幾廳幾衛、有無隔間) | 格局有沒有被改 |
| 停車位 | 車位與停車感應扣是否交回 |
|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與其他消防設施 | 還在、還會響 |
| 滲漏水 | 位置與處理方式 |
| 輻射屋、海砂屋檢測 | 入住時的檢測結果 |
| 非自然死亡情事 | 入住時的說明 |
| 供水與排水 | 是否正常 |
| 公寓大廈規約 | 有無遵守 |
| 管理費 | 有無積欠 |
| 附屬設備(家具、家電、冷氣、熱水器等) | 數量與狀況 |
附屬設備那一欄,範本列的是:
□電視__臺□電視櫃__件□沙發__組□茶几__件□餐桌(椅)__組□鞋櫃__件□窗簾__組□燈飾__件□冰箱__臺□洗衣機__臺□書櫃__件□床組(頭)__件□衣櫃__組□梳妝台__件□書桌椅__組□餐桌椅__組□置物櫃__件□電話__具□保全設施__組□微波爐__臺□洗碗機__臺□冷氣__臺□排油煙機__件□流理台__件□瓦斯爐__臺□熱水器__臺□天然瓦斯□其他
除了範本上的項目,套房出租實際上還要加:
- 鑰匙、磁卡、感應扣交回幾樣;用電子鎖的,房客的密碼、卡片、指紋要收回
- 電表(分電表)、水表度數,作為最後一期費用的依據
- 每個房間的照片,入住與退租各一份,同一個角度拍
點交確認書要寫什麼
點交完成後,雙方簽一份確認:哪些項目正常、哪些有損壞、損壞的處理方式(修好、從押金扣、或現況接受)、押金退多少、鑰匙與權限是否都已交回。押金怎麼扣見租屋押金:可以扣什麼。
包租代管業者還有一條:租賃條例第 32 條第 1 項把「屋況與附屬設備點交證明文件」列為要由專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簽章的文件。
房客留下東西沒帶走
照上面第 12 條第 2 項:點交後還有遺留物,除非雙方另有約定,房東要先定一個期限催告房客取回;期限到了還不取回,才視為拋棄,處理費用可以從押金扣。不要點交當天就直接丟掉。
用系統做點交
i宿智慧出租的入住與退租各有一張點交單,雙方簽名留存;押金結算單列出扣了什麼、退多少。退租點交完成,系統才收回這位房客的門鎖密碼,以及掛在租約上的卡片與指紋——鑰匙交接這一步不會漏。出租物件的門鎖怎麼配,見租屋、套房電子鎖怎麼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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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的條文於 2026 年 10 月 24 日逐字核對:法律與法規命令依全國法規資料庫,契約應記載事項依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所載民國 114 年 4 月 18 日修正版。法規會修正,引用前請再查一次最新條文。本文是法規整理,不是法律意見;個別狀況請洽律師、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或消費者保護官。